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谈社会秩序开放
《财经》实习记者 郝煜 傅辉煌/文《财经》网络版 [2007-07-13]
道格拉斯·诺斯认为,中国仍然处于转型过程,而不是均衡状态中,经济和政治体系转变的暂时不平衡是难以避免的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实习记者 郝煜 傅辉煌】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 North)以其对经济史中制度变迁的考察知名。7月12日,诺斯在清华经济管理学院发表演讲,并与中国经济学家们进行了一场理论对话。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诺斯一直致力于把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认知理论)置于一个宏大的制度分析框架之下。在清华,诺斯更提出了一个新的政治经济合一的理论体系(integrated theory of politics and economics),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政策含义和现实意义。
诺斯认为,人类历史上的社会秩序可分为三个水平:
一是社会秩序缺位的史前社会;
二是以有限准入秩序(limited access order)为特征的自然国家(natural state),其中经济和政治资源被少数精英阶层所垄断,租金被创造出来并用来控制暴力和提供公共品,统治者以租金最大化为目标,但也受制于统治无法维系的约束。这限制了组织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市场不可能繁荣,经济不可能长期增长;
三是近300年以来出现的以开放准入秩序(open access order)为特征的竞争性社会——经济和政治领域的自由竞争造就了特定的社会秩序和制度结构,进而衍生出多样和复杂的组织形式;而正是复杂的组织形式及其创新,支持了生产率的长期提高和经济长期增长。
诺斯认为,经济系统的开放准入规范和政治体系的开放准入规范是互相强化的,对于有限准入规范也是如此。诺斯感兴趣的是,一个有限准入社会秩序具备怎样的条件才可能向开放准入秩序转变。
他提出了三个条件,即非人格化的交易关系、组织的永久性以及政治控制军事力量。此外,非常重要的是,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制度(包括意识形态)和组织的演变以何种速率发生并采取怎样的路径,以及在转变过程中,经济和政治体系的转变是不平衡的还是协调发展的。
这个新框架和诺斯长期以来的学术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国家既是掠夺者又是服务者;制度从组织中抽离,制度是竞赛的规则,而组织则是参与竞赛者;长期的增长,特别是制度和技术的创新是重要的;意识形态是重要的,理性假定(乃至有限理性假定)是不完全的,唯有深入挖掘认知科学的范畴,理解心灵学习与决策的方式,才能掌握意识形态的内涵。这些思想都被纳入到诺斯新的分析框架内。当然,诺斯也承认,融会认知科学和经济学的新的意识形态理论尚有待发展。
因为强调政治体系规范和经济体系规范的互相强化,诺斯的新理论有很强的政策含义,相应地,也容易被误读。同时,作为“深受诺斯思想启迪的一代经济学家”,中国学者们也提出了诺斯理论中存在的种种疑点。对此,诺斯一一作了澄清和论证。
有学者提出,中国经济改革超前和政治改革滞后并存的状况,并不符合诺斯的理论。对此,诺斯表示,中国的经济改革还没有使经济系统的规范从有限准入转变为开放准入,因为大量的资源仍然被垄断,租金和寻租仍然是中国经济体制的常态。简而言之,诺斯认为,中国仍然处于转型过程,而不是均衡状态中,经济和政治体系转变的暂时不平衡是难以避免的。
有学者认为,民主制被证明是无效率的,因而可能对经济发展没有好处。对此,诺斯认为,由于政治市场竞争的非边际性和“胜者全得”的特征,民主制度在政策“生产”和承诺兑现方面并没有效率上的增进。但是,民主制作为一种竞争的政治制度,可以保证复杂组织的延续,而这些组织正是创新和长期经济发展的源泉。同时,诺斯强调,政治转型和经济转型不是因果关系而是互相强化的关系。
还有学者指出,技术进步和社会规范的转型在英国等国是同时发生的,因此很难把两者的影响区分开来,并定量地估计出来。诺斯则认为,如果没有社会规范向开放准入转型,就没有相应的组织形式使技术进步得以发挥其提高生产力的潜能,英国的工业化和西班牙的长期停滞就是最好的例子。
诺斯的观点令人深思。“虽然没有对社会焦点的热议,没有对具体政策的分析,但这次对话是一场难得的思想盛宴。”会后,一位与会者如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