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最终格局的变化
2006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李若愚的文章说,近年来,无论是从我国国民收入的最终分配结果看,还是从再分配的过程来看,国民收入分配均存在向政府倾斜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而且也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相背离。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政府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17.5%上升到2003年的20.2%,而居民所占比重则由1998年的 68.1%下降到2003年的64.8%。此外,2004年、2005年两年,国家财政收入增速一直保持在20%左右,远高于同期GDP增速,但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则与同期GDP增速大体接近。由此推断,最近两年政府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仍保持扩大之势,国民收入分配向政府倾斜的现象并没有改变。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比例会有此消彼涨的变化,特别是当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发展经验,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方向的比例应该是逐步缩小才对,但在我国则恰恰相反,不是缩小而是呈进一步向政府倾斜的趋势。对于这种有悖于一般发展规律的现象及其可能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潜在危害,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的总体变化趋势为:20世纪80年代三者比例在年度之间显著波动;进入90年代之后,三者比例呈相对稳定;2000年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有向政府倾斜的态势。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可支配收入仅限于制度内收入(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没有包括制度外收入,如制度外基金、制度外收费、制度外摊派(集资)和制度外罚没款等。如果把这些难以统计的考虑进来,政府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要高于所列数值,企业和居民(主要是企业)所占比重则相应低于数值。
对于政府制度外收入的估计,很多学者已做了大量的研究。总体来看,制度外收入规模相当大。按照国家发改委课题组估计的制度外收入情况,以 1999年调整后政府可支配收入所占比例为22.7%,这个数据要比未考虑制度外收入所计算的比例高出4.5个百分点,而调整后企业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所占比例则相应降低4.1和0.4个百分点。所以根据国家发改委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我们在测算国民收入分配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实际比例时,还可以做适度调整。
文章说,与初次分配比,企业在再分配过程中,一直处于净损失地位,但净损失呈减少趋势,由1992年的损失4.44个百分点下降为2002 年的损失2.79个百分点。政府在再分配中处于净得益地位, 1992年至1998年净得益份额逐渐减小,但1998年以来,净得益份额在不断扩大。
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存在的向政府倾斜的现象说明:居民获得的社会补助等转移支付要少于交纳收入税和社会保险付款的支出。收支相抵,总体上没有通过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主要是通过政府转移支付、社会保障支出等)获得收益,反而成为损失方。
而政府在经常转移中获得的收入税和社会保险交款等转移收入大于社会补助等转移支出,政府在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方面所做的工作远远不够。从 1998年到2005年,我国财政社会保障经费年支出由598亿元增长到36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9.4%;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也从5.5%增长到 11%。尽管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增长很快,但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从社会保障支出国际比较角度看,我国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一般在30-50%之间),甚至远低于印度、泰国等国的水平。
文章指出,近年来国民收入分配存在着向政府倾斜的失衡现象,从以下两个层面直接削弱了居民消费增长的动力。一方面,政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挤压了居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另一方面,政府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滞后,又导致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储蓄倾向上升。
具体而言:1998年全国财政收入(不含债务收入,下同)增速达到14.2%的相对低点后,增长开始加快。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自建国以来首次突破一万亿元。在四年之后的2003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了两万亿元。而两年之后,财政收入又突破三万亿元,在2005年达到31627.98亿元。2004年、2005年两年,财政收入增速一直保持在20%左右,远高于同期GDP增速。
政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对居民收入增长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挤压,导致居民实际收入增速持续多年低于GDP增速。1997年至2003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仅增长8.0%,同期农村居民纯收入年均仅增长4.5%,而同期GDP同比增速均保持在8%以上。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实际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6%,分别低于当年GDP增速3.7和0.3个百分点。
1998年以来,政府推进了养老、医疗和教育体制改革,取消了福利分房、推行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企业职工的养老也由企业负担而转向社会统筹。政府在主动从养老、医疗与教育等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投入的领域退出的同时,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相当有限。因而以上改革的结果是减少了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品的供给。
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导致居民不得不自行考虑医疗、养老、教育等诸多方面的支出,从而极大地强化了居民的储蓄动机,压抑了居民消费的欲望,进而阻碍了居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文章说,造成国民收入分配向政府倾斜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主导型投资增长促使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但并未带来居民收入的相应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