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闲评
Friday, December 29, 2006
  个人结汇将年度总额管理
2006-12-30 1:16:02 · 来源: 新京报
http://economy.thebeijingnews.com/0714/2006/12-30/011@011602.htm

央行公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结汇单笔数额不再单独设限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正式公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结汇由单笔限额管理改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该《办法》将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按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管理。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贯彻可兑换原则,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进行必要的管理。

  个人结汇和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此次政策对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集中调整:一是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二是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三是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规范了相关外汇收支活动;四是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对外币现钞存取和携带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最引人关注的是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个人结汇由单笔限额管理改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统一了个人结汇与购汇管理的政策。根据新政策,在年度总额内的,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就可办理,与以前逐笔审核的办理方式相比手续将非常简便。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外汇资金需要个人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银行审核后结汇;资本项下应当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而今年4月公布的《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规定,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

  目前,我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资本项目仍实施必要的管制,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仍然进行真实性审核。今年5月起,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大大简化了个人购汇凭证和手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统计,今年5-11月份,个人购汇金额和笔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0%和255%.同时,《办法》对现行个人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废止了原来有关个人外汇的16个管理规定。这将进一步提高个人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和操作的便利,更加方便银行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

  个人资本项目将逐步放宽

  “今后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对个人资本项目外汇交易也将逐步有序地放宽。”央行明确表示。

  今后,境内个人可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个人境内合法财产可按规定对外转移或对外捐赠。而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境内进行直接投资;境外个人在遵守实需自用的原则下可购买境内商品房;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大额外汇存款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通过多项目措施鼓励居民持汇。

  同时,央行在大部分个人外汇收支由商业银行审核真实性的同时,还将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个人外汇收支情况,完善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的记录、分析和报告,并加强对大额提钞的管理,加强对个人跨境收支按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的监管。央行还特别启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要求银行必须通过该信息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央行表示,个人资本项下的结售汇也适用个人年度总额管理的规定,总额以内的,可持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总额以上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不过,央行将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个人外汇收支情况,适时、适度地调整年度总额。

  “鼓励持汇、严控外汇流入”

  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易宪容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人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的外汇业务管理主要侧重于经常项下非经营性的外汇收支活动,现在个人不但有非经营性交易还有经营性交易,不但有经常项目交易还有资本项目交易。出台新的外汇管理办法是必要的,可以充分便利个人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并明确个人资本项目交易。

  “此前对于个人结汇是规定单笔不得超过5万美元,但对于次数却没有规定,所以一年下来,结汇可以达到一个很大的数额,现在实行年度总额的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国家在控制外币流入。”易宪容说。此外,这次央行的新办法还规定“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这样对于个人手中到底有多少外汇可以知道得很清楚,管理起来也非常方便。

  他认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这么强烈的大背景下,热钱积极涌入,国家也是希望严控制外币的流入打击热钱的投机行为,这一新的办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鼓励持汇、严控外汇流入”。

  ■管理办法摘录

  第二条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六条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三十四条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本报记者苏曼丽

  ■声音

  成思危:要对牛市到来保持清醒

  新华社北京29日电(记者江国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昨日表示,我国资本市场与一年前相比出现了重大转折,但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决不可因为牛市的到来而盲目乐观,麻痹大意。

  他在纪念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两法”)施行一周年座谈会上指出,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促成了资本市场的重大转折。

  他表示,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经过各方面的努力,配套立法工作全面推进,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加强,规模迅速扩大,品种日益丰富,交易十分活跃,投资者信心逐渐恢复。“与一年前的情形相比,这些变化是令人振奋的。”

  尚福林:股市出现转折性变化

  新华社北京29日电(记者江国成)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表示,“两法”修订颁布一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全方位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出现了转折性变化。

  尚福林说,一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及时跟进,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健全,依法治市水平进一步提高;证券执法工作力度加大,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对待,认真分析和把握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今后将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继续改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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