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闲评
Thursday, June 04, 2009
  六四也是“防卫过当”?50年内难有公论
2009年6月3日

冼岩专稿/这边厢新任律师才表示对“故意杀人”定性有异议,那边厢公安机关就宣布邓玉娇致人死伤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对强制措施的变更也是如此,律师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就忽然发现“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于是由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

律师与警方配合之默契,足见双方关系之紧密——简直就是一家人,这倒也颇符合中国特色。由“故意杀人”到“防卫过当”,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这种进步还远远不够。一个容易令人产生疑惑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弱女子面对三个大男人的被迫自卫行为都可以定性为“防卫过当”的话,那么掌握了一国武装力量的中国政府,在20年前的行为又算什么呢?

实际上,当此对六四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之际,邓玉娇案为中国政府提供了一个自我辩护、自我证明的机会。中国政府确实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当年行为及定性的合理性何在。对六四定性的众说纷纭,源于不同人心目中有着不一样的六四。对政府而言,它是从自我感觉出发来定性六四的。在运动后期,政府感到了威胁,于是将其定性为内部的权力之争,外部的政权之争,也就是邓小平所说的“这是政权的问题”——从“暴乱”到“动乱”到“风波”到“事件”,虽然官方的表达越来越柔和,但这一定性的实质并没有改变。

对一般老百姓而言,无论是当年运动的参与者还是旁观者,感受到的都是运动所蕴涵的,以“悼耀邦、促反腐、唤民主”为诉求的激情。虽然也有不少人对运动后期学生们为什么坚守广场不退感到困惑,但仅此一点并不足以改变他们对运动的整体观感。在他们眼中,六四就是一场前所未有、波澜壮阔的爱国运动。

对某些运动精英或学生领袖而言,或许在前期对运动的规模、成就缺乏足够想象时动机相对单纯,但当运动唤起了数以百万计的民众、并成为全球聚焦中心、隐隐可以牵动国运时,运动就成了一张天上掉下来的大饼,成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他们需要做的只是投机。在他们的想象中,运动的结果再坏,自己也不会失去什么。正如一篇评论所说的,成,他们留名青史,甚至“掌握政权”;败,他们可以出走海外,显荣耀于异邦—— 一切都已经盘算好了。

虽然他们口中绝不会这么说,但其行为无疑透露了心中所想。六四对他们而言,就是一场豪赌。反腐、民主等口号,于他们而言主要只是赌桌上可以运用的筹码。类似筹码还有境外的支持,等等。当然,最重要的筹码是他们以爱国、反腐、民主等口号,“绑架”的学生与民众。这类人的存在,是官方感到威胁的源头,因为他们有能力左右运动的走势。直到今天,六四还是这些人的资历与资本。不管是在当年还是今天,他们都试图利用民众的观感、一般参与者的心态,来否认和掩盖六四对于他们自己的真实意义。

最后一种六四,是历史的看法,历史的结论。无论当事各方在今天各自作何表述,未来的史书上,对六四必然会有一番“定论”。这种定论也未必公允,它同样会带有成王败寇的特征。未来将如何评价六四,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从现在到未来,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将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将选择怎样一条道路。但是,无论如何,这种相对客观的评价,不可能在六四还是一种符号,还被各方势力争相利用之时出现并占据上风。从这个意义上说,至少在50年内,六四不可能有公论。

六四不可能有公论,这不仅是因为六四本身具有多重性质、多重意义,更重要的是,历史也是一个“势利之徒”。在这里,不妨以“李鸿章卖国”、“袁世凯卖国” 为例,予以说明。李鸿章卖国、袁世凯卖国,这曾经是史书上天经地义的结论。时至今日,李鸿章终于等到了昭雪机会,其忍辱负重、拳拳为国之苦心,逐渐为世人所理解,成为时下观念的主流。但是,这种昭雪,并不是因为“真理必然战胜谬误与谎言”,而是由于一些人认为李鸿章所主持的改良,谙合于他们所希望于今时中国的进步方式或方向,于是乃有李鸿章的沉冤得雪。

反之,同样被冤枉为以“21条”卖国的袁世凯,因为当世人的种种需要,却至今还只能作为“靶子”存在。最近看到一个资料,袁死时遗言“我死了,为日本去一大敌”,令人感慨。事实上,袁早年驻戍朝鲜时,即两次把日本人赶出朝鲜,被日本视为大敌。

当后来日本以“21条”相逼时,鉴于当时的力量对比,袁在“不开战”的底线上进行了竭力抗争,包括派顾维钧化装进入英、美使馆,使“21条”密约公之于世,令日本陷入被动(原来的说法是革命党揭露了“21条”阴谋)。袁最后在日武力胁迫下签定的《中日新约》,已经剔除了最屈辱的条款,实际不足21条。而几乎与此同时,革命党为寻求日本帮助以“夺取政权”,向日本许诺了远比全版“21条”更为屈辱的条件。

而且,袁签《中日新约》是受迫而被动的,并非为复辟筹款而主动献媚;革命党则是自己找上门去主动开条件。即使如此,也并不妨碍革命党在“21条”曝光后大骂袁氏“卖国”。可见,此处所谓“卖国”,其实只是一种攻击对手的筹码,并不是自己行为所必须遵循的底线。在革命党的眼中,“取得政权”这一“大是大非” 高于一切。事实上,在日方胁迫袁签“21条”时,革命党也成了日方迫使袁就范的筹码。而革命党一方,似乎也甘于充当这样的筹码。

后来的史实更有意思,袁去世后的北洋诸子,如徐世昌、段祺瑞、曹锟、吴佩孚等,虽无一不是世人眼中的大军阀、大混蛋,但无一不对日本人秉持了民族气节,哪怕是身陷日占区,也能表现得威武不能屈。反之,当年的革命党精英,以汪精卫为代表,却有不少人主动卖国投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从由上似乎可得出结论:急于上位的人,是最易于倾向卖国的;已经在位的人,则背负着更多责任,主动卖国的动机较少。这主要不是由于双方道德操守的差异造成的,而是因为彼此面对的利害选择不同。卖国,自古为中华之大恶。对已经在位的人而言,很难再有值得他如此付出的目标;而那些急于上位的人,则正有一个迫切需要实现的目标,为此,他们常常是“不惜一切代价”。

历史之波诡云僪,由此可见一般。有些人喜欢说,历史是人民写的。其实,所谓的“人民”,从来就没有出场过;出来显身说法的,都只是一些怀着各种目的试图“代表”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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