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前,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外国银行曾在中国的上海等城市空前壮大。
“从古到今,外国银行进入中国获取利润的目的不会改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说。
花旗银行是历史上美国进入中国的第一家银行,它在旧中国经历了47年的轨迹。那么,当年的花旗银行又是如何攫取利润的呢?我们从史料中可以找到答案。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是,包括当年的花旗银行在内的外国银行在旧中国通过投机等各种手段,攫取了巨额财富。
“皮包银行”中国遍地开花
1870年年初,一个名叫米建威的美国人秘密来中国会见李鸿章,他试图在“中国所有的政治和商业的中心”设立美国银行的分行。
当时上海的《北华捷报》将这个计划评论为“笼天下之利尽归所设银行”,但英国人已经捷足先登将汇丰银行开到了中国。后来,英法等国家因担心在华银行利益受影响而抗议,米建威的计划被搁置。
直到32年后,美国人终于成功将银行开到中国——1902年,花旗银行(当时也被称为“万国宝通银行”)上海分行成立。1902年1月1日,美国华盛顿对 外发出了电讯,电讯中称“花旗银行为美国在华的国库代理人”,确切地说,美国政府将中国庚子赔款利息支付的管理权限授予了花旗银行。
但从当年华盛顿发出的电讯中清晰地说明,花旗银行当时只是由美国一个州所颁发营业执照的,其资本仅有“50万美元”。
不过,花旗银行很快在中国的香港、广州、汉口等城市至少开设了8家分行。当年在花旗银行汉口分行担任过买办的董明藏在《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一文中回忆:“资金说是由总行调拨,实际所见只是屋顶上的一面花旗和几枚印鉴、几箱本票及电报密码。”
北京大学教授颜品忠主编的《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一书中也称:(花旗银行)除上海分行在史料中记载有50万美元注册资金以外,其余全部是“皮包银行”。
滥发纸币 做大无本生意
尽管花旗银行在华开设的是几家“皮包银行”,但通过在华发行纸币的方式却让它迅速把“无本生意”做大。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编译的《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一书中叙述,1907年开始,花旗银行发行的银元纸币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及一百元五种,全 部在中国流通,数量“可与汇丰银行在华纸币发行额相伯仲”。后来由于人民的拒用,在1934年陆续被迫收回,停止流通。
董明藏在《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一文中说:“辛亥革命时,有些贪官污吏,抬送现银和现洋到花旗银行兑换钞票……由于钞票的大量发行,便替花旗打下了无本求利的根基,加之那时水火刀兵的影响,就有大批钞票流失,没有回笼。”
倒卖白银 获取巨额利润
1934年4月,美国多次出台政策刺激国际白银价格的上涨,而中国又是拥有白银数量很大的国家,包括花旗银行在内的外国银行通过将中国的白银倒卖到伦敦、纽约等地,获取了大量利润。
《花旗银行档案》许多内容证明了当时花旗银行倒卖白银的事实。
1934年7月的上海花旗银行月报写道:“本月有些银行将一些白银运往伦敦,我行也装运了一批价值100万规元(旧上海一种银两计算方法)的白银前往伦敦,这仅仅是为了试探一下而已。”
1934年11月27日,上海花旗银行副总经理助理麦凯致纽约花旗银行总行会计主任休斯的函中称,上海花旗银行已运出白银5300余万两。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史料》一书中说:“据比较保守的估计,1935年全部中国白银走私出口约2亿元。”而花旗银行等外国银行是重要参与者。
垄断优势 投机外汇生意
董明藏在《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一文中回忆,“在辛亥革命前后,军阀、官僚、地主、富商纷纷把大宗的现款存入外国银行以避风险”,而存款利息只有一至二厘,利用这些低利息存款然后大量购储外汇,再利用垄断优势待价而沽,这个方式也为花旗银行获取巨大利润。
董明藏在文中还提及了一点:当时汉口花旗银行面对蜂拥而来的存款者,又设定门槛,规定须存款1000元始能开户,越多越好,少了不收。
不仅汉口的花旗银行大笔投机外汇赚钱,上海花旗银行也有类似投机行动。
1933年10月,上海花旗银行月报称:“本月盈利再次令人满足,也像过去一样,主要是由于买卖外汇赚钱所致。”
1936年2月,上海花旗银行月报称:“本月盈利再次很好,主要是外汇收益不错。”
从上海花旗银行月报中可以看出,投机外汇获利的局面持续了相当长时间。
走私文物 贩卖运输军火
花旗银行史料中留下的另外两处“劣迹”是:“协助外人走私中国文物”、“贩运军火”。
1912年6月4日,美国银行团驻华特别代表麦克尼特给北京花旗银行经理梅诺克写了一封函。
他在函中写道:“现随函附上怡和洋行为司戴德先生装运三批古玩的来信及第22页关于寄往芝加哥戴维斯先生、第32页关于寄往马尼拉格林先生收的(古玩)提 单副本……你能否通过你行在上海及香港的分行将第2、第3两项的提单寄出……希望你行上海及香港分行会同当地通济隆洋行办理此事。”
1923年7月31日,上海花旗银行副理布朗给北京花旗银行也写了一封函。
函中写道:“我们收到伍尔星先生……来信,要求我们将他有关运输一批军火的全部单据寄给上海美国运通公司……请通知伍尔星先生,我们没有收到他的任何单据。”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编译《花旗银行档案》时,发现多份类似函件证明花旗银行曾经参与“协助外人走私中国文物”、“贩运军火”活动,甚至花旗银行直接利用员工从事收集中国军事情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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